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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可自主境外融资

发布时间:2015-03-03 08:54:43

 2月12日,中国央行上海总部表示,上海自贸区内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可自主开展境外融资活动,并将上调区内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企业融资规模从资本的一倍扩大到二倍。上海自贸区内银行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也能从境外融入资金;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资金。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表示,此次细则颁布意味着自贸区内企业资本项目账户可兑换就实现了,下一步将积极探索个人资本账户可兑换。
        上海常务副市长屠光绍指出,人民币国际化最大的制约就是资本项下可兑换,今天发布的细则是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步骤,特别是本外币境外短期融资,使人民币持有使用回流形成好的良性循环。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开始或通过总额管理以控制风险。某商业银行人士称,自贸区内企业资本账户放开,虽然资金使用还是要在自贸区内,但企业可以通过实物租赁转租等方式,将资本转移到区域外,这一点很难管理,所以监管层初期会通过总额管理的方法控制风险,未来再逐步扩容。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