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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13条”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

发布时间:2014-08-09 10:51:06

 继深圳、广州、天津开发区、昆明、南京、上海等地出台互联网金融意见,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后,武汉模式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意见》13条即将出台。
        据了解,《意见》中明确提到,努力拓展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拿出财政资金作为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注入。其中的亮点是,鼓励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进入股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此外,在人才引进、产业布局上都进行了明确,江汉区、东湖高新区有着较好的金融基础,武汉中央商务区已成为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因此,将在这两地全面布局,促进互联网产业聚集。同时,在企业落户、人才引进等诸多方面也将给予政策优惠。
        《意见》涉及颇为全面的配套,不仅仅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某个方面,对第三方评测、评级、征信、培训等外围机构均有提及和相应的扶持。
        《意见》中明确,要完善配套支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客户资金存管(监管)、渠道营销、风控外包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支持设立、发展提供数据存储及备份、云计算共享、大数据挖掘、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维护等基础服务的机构,支持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同时,还将成立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
(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