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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方债又出奇葩利率 国家信用不如地方信用

发布时间:2014-07-12 09:50:10

 7月11日,山东省发行13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债券中标利率意外低于同期国债,这令市场大感意外。
        发行结果显示,山东省自发自还地方债的五年期品种利率为3.75%,七年期为3.88%,10年期为3.93%,较同期国债低约20个基点。“结果太意外了,这还叫市场化吗?太绝决了。”北京一大型商业银行交易员表示。
        一般来说,国家信用应当高于地方信用,且地方债流动性差,利率应该高于国债。与自发自还的地方债相比,此前由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利率一般要高出同期限国债10个基点或以上。
        业内人士分析,这次山东此次发行新债并非市场化定价,银行应该是为了跟地方维持合作关系,得到与政府相关的低息存款(如财政存),才会如此支持地方政府发债。
        在债务压力攀升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希望降低融资成本。在此之前,广东自发自还的债券中标利率同样低于财政部代发代还的同期限债券利率。
业界眼下正在观察,其他地方发行的政府债是否会向山东债定价水平看齐。 一般认为,山东此次新债并非市场化定价,且规模较小,对二级市场影响有限。
(来源: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