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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债券获最高信用评级“AAA”级

发布时间:2014-06-18 10:26:18

 截至2013年6月末,广东省地方债总额(含深圳)达10165.37亿元,位列全国各省市区第2位,总量仅次于江苏省;融资平台公司和政府部门是广东省地方债的两大举债主体;广东地方债来源中,欠银行贷款为6591.45亿元。
        17日,作为广东省2014年地方债发行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广东省拟自发自还148亿元地方债做出了信用评级:A A A级,这也是财政部对此划定的“三等九级”九个评价层次中最高的一级。
        今年,广东、上海、北京、浙江等10个地方获准试点自发自还政府债券。但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要求,为加强债券信息披露,要求这10个试点地区在公开招标发行前,要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并发布信用评级报告。
        此举意味着未来拟自发自还地方债地区,未来其地方债信用等级评定以及信息披露也将成为常态。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首次引入信用评级,被认为是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的重大突破,意味着今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利率将会根据信用评级高低来决定,预示着未来地方债发行将走向更为规范的市场化道路。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的地方债发行制度体系初步具备,有利于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帮助投资者自行判断风险。
(来源: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