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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债自发自还试水 开启政府债券为主体举债融资机制

发布时间:2014-05-22 11:04:47

 中国财政部5月21日发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明确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被视作中国版市政债的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将正式开启,这意味着中国的地方政府融资功能正从过往主要依靠平台融资的形式,向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市场化举债融资机制转变。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启航,标志其市场化融资迈出关键一步,今后以地方债为主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将逐步确立。
        市场人士并指出,以往财政部代发地方债或部分试点省市自行组织发债,债券实际上都隐含了国家信用,而随着地方发债自主权下放,未来地方债的评级必将拉开差距,其市场定价也将有一个重估的过程。“从文件来看,现在只是试点,额度、结构都是财政部控制的。将来自主肯定是大方向。以前是财政部代发,国家信用,现在不是了,改成地方政府自己的信用了。”上海一券商分析师称。
        中国财政部5月22日公布,在2014年4,000亿元人民币地方债发行规模内,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总规模为1,092亿元,期限分别为五年、七年和10年。
        其中,江苏获准发债规模最高,为174亿元;其次是广东和江西,分别为148亿元和143亿元;山东和浙江紧随其后,均为137亿元;上海和北京分别为126亿元和105亿元;宁夏、深圳和青岛分别为55亿元、42亿元和25亿元。
(来源:道琼斯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