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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财经》: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将实施 确定强制备案制

发布时间:2014-02-17 09:30:50

  温州市金融办日前在网站上公布了《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本月21日。去年11月22日,全国首部地方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经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今年3月1日施行。为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温州市政府根据《条例》制定了配套实施细则。

  温州市金融办方面表示,此次《细则》的起草,是在不违背《条例》规定与精神的前提下对《条例》内容的细化与补充,旨在进一步提升条例实施的可操作性。
  其中“单笔借款金额300万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这些具体的规则的制定实际上是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此外,条例及细则还对风险防范和处置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特别是确定了强制备案制度。
  据悉,温州市方面首先将会升级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现有的系统,形成“民间借贷登记与备案管理系统”,构建起民间借贷活动的征信系统。后续,上述系统将与温州非现场监管系统的数据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是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它的出台对防范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促进民间金融为在中小企业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之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