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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设“公开市场”利弊皆存

发布时间:2014-01-21 16:07:58

  1月20日,中国央行再出创新之举,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常备借贷便利(SLF)操作,额度总计1,20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消息人士并透露,当隔夜、七天和14天期回购利率分别高于5%、7%和8%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向央行申请SLF操作。“是收到文了,有抵押物就能问央行借钱,但基层不太关心,还不知怎么用。”其中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
  消息人士还表示,获准试点的地区包括江苏、河南、广东、浙江等共计10个省。
  显然,这有助于弥合货币市场结构失衡,可有效满足流动性边际需求,降低资金利率波动水平。但此举也存在不足之处,在金融市场缺乏出清机制、金融机构资产扩张具有刚性以及融资成本难降情况下,中国央行授权分支机构开展SLF操作,如果不辅之相应监管举措,则可能增添金融机构逆向选择倾向。
  从公布的内容细则看,央行SLF"按需供给"原则,意味着SLF利率将成为资金利率上限。它和央行公开市场逆回购等操作利率一道,会构成货币市场利率的运行区间。这凸显出中国央行构建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新思路。
  央行这一安排或源于近年来资金市场利率日趋剧烈的波动。实践表明,即使公开市场等流动性管理工具满足48家一级交易商的资金需求,中国货币市场的结构分化以及流动性的不均衡性,仍可能导致资金利率大幅偏离政策目标。
  去年6月“钱荒”及12月流动性紧张就为例证。尤其是去年6月全部金融机构备付金在1.5万亿元左右,远高于六、七千亿的正常支付清算需求,但6月20日隔夜回购利率仍创下30%历史峰值,远超Libor在金融海啸时水平。
  而在此之中,处于市场边缘的中小金融机构还容易受到流动性波动的负面影响。央行将SLF操作对象拓展至中小金融机构,赋予SLF利率作为资金利率上限地位,则有助于增强市场参与主体的公平性,降低资金市场高成交利率的锚定作用,抑制金融机构资金套利偏好和高流动性溢价的羊群效应,降低整体资金利率的波动水平。
  进一步看,央行对地方法人机构提供SLF融资,还能发挥"最后贷款人"作用,高效应对区域金融危机的潜在发生,达成金融稳定目标。温州银行业去年10月曝出的问题贷款规模高达11.7%,已面临区域性系统风险。
  尤其是在当前利率市场化进程和金融脱媒加速之时,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恶化风险增加,而中小存款性金融机构将首当其冲,出现流动性的支付危机,央行此举似为未雨绸缪。最近中诚信托30亿元人民币“诚至金开1号”信托产品面临兑付风险;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已连续数个季度上升。
  但此举对金融市场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防范并非一劳永逸,以美国1980's储贷危机的历史为鉴。1983-1989年期间,美国每年有逾500家储贷机构破产,就源自高通胀、利率市场化及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竞争等因素推动。而1981年美国存贷款名义利率分别为15.91%和18.87%,较1978年上升7.7和9.8个百分点;同期联邦基金基金利率也从6.75%升至19%的高位。
  可见,中国当前SLF操作可能不会如发达经济体央行类似工具一样有效,即使中国央行能有效抑制短期流动性风险溢价上升,并非就能扭转期限贴水。
  也就是说,中国央行总行及分支机构展开SLF操作,带来节前流动性紧张情绪释放,债市投资者对此暂不可高估,若要大举加注仍需等待更明确的政策信号。
(来源:路透社、英国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