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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散资金“动起来” 杭州成立首个民间融资创试点

发布时间:2014-06-19 09:37:43

 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杭州进行了新的尝试。6月18日,作为杭州首个民间融资创新管理试点的主要内容,拱墅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两个机构正式成立。
  从功能来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能实现民间闲散资金与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匹配: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作为资金供需的登记中心,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在手中有富余资金时,可以到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等待撮合机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运作更为市场化和专业化,通过一定渠道募集民间的小额资金,并将资金用于本地中小企业发展,缓解本地这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目前,拱墅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天马集团主发起,中新力合主运营。其他股东还包括浙江建华集团、浙江康桥汽车工贸集团、杭州利尔达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除了为民间资金需求信息登记与发布,组织民间资金供需双方的对接、借贷活动,还提供优质理财产品推介、资产评估、借贷风险担保、借贷合同记录备案、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同一天,由同一批股东合资组建的杭州天马力合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成立,该公司将联合前述两家机构成立私募基金类产品,投向拱墅区内优质中小企业。
  根据拱墅区政府今年3月份下发的《拱墅区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严禁公开募集资金,将采取定向非公开方式,向合格的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严格控制投资者人数和资金来源,每次募集资金的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而资金供给方要求为自有资金,自然人最低额度不得少于30万元,法人最低额度不得少于100万元。
  为确保民间资金管理安全有效,防范风险,《实施方案》还要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及其主发起人对项目承担两级信用连带责任。第一级是,委托合格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对资金提供方承担不同程度的担保责任,当发生逾期还款时,根据合同约定向资金供给方先行偿还本金和应得利息,并依法向资金需求方追偿债务;第二级,主发起人和主运营人对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资料来源:浙江金融信息网)